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阅决议。现将作出的批阅决议状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奉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以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阅决议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可视化刚性填埋设备二期(一区)、抛弃含汞荧光灯管密闭破碎处置设备及危险废物处置增项技改项目
攀环批阅〔2025〕12号 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可视化刚性填埋设备二期(一区)、抛弃含汞荧光灯管.doc
攀环批阅〔2025〕13号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米易县归纳行政执法局米易县水塘修建废物填埋场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doc